交警“暗中执法”引起行政复议,有关人士表示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实习生陈怀安)11月9日早报“一线通”专版报道交警“暗中执法”引起行政复议,报道随后引起泉州市交警支队的重视,支队法制科柯平均科长表示,针对同一地段同一种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交警只选择最高违法的那一次进行处理。
据介绍,目前,非现场执法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灯控路口电子监控,另一种是交警移动摄像机拍摄。电子监控、测速等非现场执法能够做到在时间上不间断提醒驾驶员,使驾驶员自觉在警察在与不在时能够守法,并从而养成习惯。对于非现场执法的地段,交警基本上都有告知,比如“你已经进入电子监控路段”、“电子雷达测速”等标识。
但非现场执法也有局限性,如有人同一次违法就可能有多次违法记录。不过,泉州市交警支队对待同一地段的同一种违法行为,是按照最高违法的那一次进行处罚。只是,在跨区段就不一定了,支队的管理规定中没有讲跨区不能再处罚,鲤城、丰泽、洛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晋江、石狮等地都有电子监控设施,如果跨区违法被记录,就有可能被分区处罚了。
柯平均说,有的路段的限速也不是很合理,但要做改动也不容易,因为要综合各个部门。而现在不少好车提速快,很容易一不小心就超速了;如果不告知,容易造成违法,也很容易引发事故。对此,交警支队重申,对于超速20%以下的,现场通知,但不处罚;超速20%以上的,现场拍摄,并开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