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助通讯员冯兆君)今天上午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关于修改〈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规定,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将实行新政策: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计发。
据介绍,“老人”是指2005年年底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这些已经退休的人,仍按原来的养老保险待遇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不变,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逐步增加养老保险待遇。即“老人老办法”。
“新人”是指1998年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新人”按照本次修改的新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新人的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按照目前情况测算,“新人”至少要在缴费满15年后,才能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一个条件。那么,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新人”,最早也要到2013年才会出现。即“新人新制度”。
“中人”是指1998年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以后退休的人员。目前在职职工大部分属于“中人”。“中人”是此次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的主要对象。改革前“中人”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125元补贴四部分组成。改革后,“中人”养老金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养老金的基础上,考虑到他们1998年1月1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为保障“中人”养老保险待遇不降低,新办法特别对“中人”再增发一部分过渡性养老金,以保障新老办法的平稳衔接和待遇的基本平衡。即“中人逐步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