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提出支持天津滨海新区的二十条意见
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14日电(记者姜雪丽 孟华)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座谈会上,提出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二十条意见。
作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管改革的新思路、新措施和新机制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重要措施,此次二十条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天津滨海新区的试点和示范作用,提升天津滨海新区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以推动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促进东中西互动和在全国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次二十条意见包括完善质检法规政策体系、探索检验检疫新机制新模式、鼓励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促进滨海新区对外贸易发展、提高滨海新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支持滨海新区构建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体系、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大通关建设、支持滨海新区各种功能区建设、加强天津检验检疫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身建设,不断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等方面。
在加强大通关建设方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表示支持天津检验检疫信息中心和天津电子分平台,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信息公共平台;建立检验检疫口岸内地合作联动机制,推广检验检疫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支持在天津海港和空港探索对出入境旅客实施检验检疫、海关、边检三单合一的出入境申报模式和信息化管理试点。
在对外贸易发展方面,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实施科技兴贸和名牌战略,重点扶持强制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出口商品注册、地理标志保护、出口免验等方面的工作;支持滨海新区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加强对企业的质检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支持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开展技术合作。
在提高滨海新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方面,加强天津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动植物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防控和预警基础设施及体系建设,提高口岸反恐、防恐能力,保证口岸安全及生态平衡;支持滨海新区构建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体系。
在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各功能经济区发展方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力支持东疆保税港区的建设,支持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和政策统筹,支持天津市在东疆保税区开展查验业务一站式试点;支持滨海新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建设;支持在滨海新区建立原木检疫除害处理区;支持地方政府给予检验检疫政策倾斜,不断增强滨海新区检验检疫综合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指出,伴随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此次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二十条意见力求在健全质检法规政策创新、改建和调整质检工作模式、全面提升质检机构能力建设水平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已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并成为继上海浦东之后的中国第二个综合改革试验区。截至2005年,天津滨海新区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59亿美元,世界500强在此投资了152家企业。今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与天津市政府签署了《关于推动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 促进天津经济发展备忘录》。 (责任编辑:魏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