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4日电中国公安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1月至10月全国社会治安形势。公安部发言人分析各类刑事案和治安案指出,中国的犯罪案件呈现出“四降三升”的动向。
有四类犯罪案件出现了下降:
一是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犯罪案件大幅度下降。 1月至10月,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3.8%、6%、13.8%、20.4%、25.4%。
二是“两抢一盗”案件全面下降。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侵财犯罪案件318.2万起,同比减少6.2万起、下降1.9%。在侵财犯罪案件中,共立盗窃案件252.9万起,同比下降1.5%,其中入室盗窃案件86.8万起,同比下降5.6%;盗窃机动车案件52.5万起,同比下降7.1%;扒窃案件13.6万起,同比下降9.8%。1月至10月,共立抢劫案件25.7万起,同比下降6.1%,其中入室抢劫案件2.1万起,同比下降16.7%。立抢夺案件16.4万起,同比下降8.6%。
三是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和农村地区刑事犯罪活动不断下降。1月至10月,发生在居民住宅小区的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和侵犯公私财产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4%;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杀人、强奸、放火、抢劫等犯罪案件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3.4%、9.5%、16.1%、6.7%。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四类刑事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4%,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最易发生的杀人、强奸案件持续减少,1月至10月,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6.5%和8.2%。
四是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都有较大幅度下降。1月至10月,全国因火灾事故共造成1238人死亡,120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5.5%、39.3%和41.1%。发生交通事故31.7万起,死亡7.3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2.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1%、7.4%和20.9%。
当前值得注意的三种犯罪特点及防范提示:
一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持续攀升。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2万起,同比上升9.1%。在这些案件中,扰乱市场秩序案件2.7万起,同比上升29.2%;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904起,同比上升31.5%,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同比上升49%,假冒专利案件同比上升33.3%,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件同比上升134.8%。一方面说明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这些案件的打击,同时也提示社会各界对此类犯罪活动要加强举报和防范。
二是大额侵财犯罪案件增长突出。今年1月至10月,侵财犯罪案件比上年同期减少6.2万起、下降1.9%,出现明显回落迹象,但大额侵财犯罪案件却呈现增长态势。1月至10月,公安机关共立造成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不足一万元的侵财犯罪案件45.7万起,同比上升3.6%;造成财物损失万元以上的侵财犯罪案件37.5万起,同比上升6.4%。小额侵财犯罪案件的大幅减少和大额侵财犯罪案件的不断增多,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随着公安机关加大对侵财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犯罪分子的作案成本在升高。同时也提示广大群众,目前临近年终岁尾,人财物大流动,出行家居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是因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恶性犯罪案件和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有所上升。近年来,在侦破命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情况下,杀人、强奸、放火、爆炸等严重危害群众人身安全的恶性犯罪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但是,因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恶性犯罪案件却有所上升。
仅就上半年统计,1月至6月份,全国公安机关所立杀人案件中,因家庭矛盾、婚恋纠纷、民事纠纷、债务纠纷等引发的命案就占36.17%,与此同时,今年前9个月公安机关立伤害案件11.4万起,同比上升3.3%。由以上数字说明,必须大力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增强社会的法治意识、树立市场诚信意识,充分发挥法律定纷止争、息诉求和的作用,实现全社会的综合治理。(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