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获悉某些已经完成代表选举的地区,选出的人大代表结构不优,有的党员代表偏多,有的一线代表比例偏少,干部代表偏多等等。笔者认为,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派往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其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能否真正得到维护和体现,关系到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因此,在换届选举中一定要把握代表结构的基本要求,把优化代表结构作为衡量选举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
一,在保证人大代表具有基本履职能力的前提下,代表结构要能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要全面正确地把握对代表结构的要求,增强选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在考虑代表候选人时,既要考虑候选人的政治素质,还要考虑其履职情况;既要考虑代表的组成结构,还要考虑其能否履职的实际能力。做到统筹兼顾,真正把那些具有奉献精神,敢于为民执言,政治素质较高和工作能力较强的人选入代表队伍之中。在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的工作中,力求要达到“三个优化”。即职业结构合理化,知识结构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职业结构合理化。要科学确定干部、知识分子、工人、农民、军人代表的比例,增加工农业生产战线的代表人数,同时推荐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宗教、华侨等各界代表,保证各界别的代表都有一定的数量,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知识结构多元化。提高具有专业知识代表的比例。代表中不仅要有一定比例的党政干部,还要有一批经济、法律、城建、环保等方面知识层次,专业水平较高的人才。同时还要适当增加教师、科技工作者职业角色的代表比例。以提高代表整体知识水平和议政能力。年龄结构梯次化。在年龄资格方面,要考虑到不同层次人大代表不同来源和不同要求,代表中既要有一定数量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吸收一批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年富力强的中青年。
二,要从加强人大建设和促进职能作用发挥的客观实际出发,完善代表结构,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一是在代表候选人提名过程中,要做到深入发动、广泛提名、反复协商。在此基础上,按照代表结构的要求在不同选区有重点地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候选人同选民见面,作自我介绍并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以保证选出的代表即符合民意又符合构成比例要求。二是建立代表任期调整机制,对未经批准几次不出席人代会或长期不能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应采取相应措施终止或免除其代表职务。同时,对空出的代表名额进行补选,建立一种代表优胜劣汰的自然进出机制,改变人大代表只进不出状况,同时也能促进人大代表更好的履职。三是加强对人大代表的职务的培训。由于新老交替的缘故,需要对代表进行基本素质的培训。要搞好新当选代表履职前的培训和履职期间的培训。
三、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是人大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但在实际工作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换届选举代表构成的重要指导思想,三者是完整的统一,不能缺失和偏废。努力完善人大代表结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在换届选举中人大代表结构是否趋于合理的关键。
二是必须相信和依靠选民群众。在换届选举中做好代表结构工作,需要广大选民群众参与,能否充分发动选民群众,做到人人关心选举,个个参与选举,是换届选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因此,在人大代表选举中,要充分相信选民群众,紧紧依靠选民群众。任何压制、隐瞒群众的做法都是失策之举。
三是必须尊重代表个人意愿。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而不是荣誉。要把“关门选举”转变为“开门选举”,把“要我当代表”转变为“我要当代表”。通过竞选当上的人大代表,是增加了一项义务和责任,其作用是奉献。因此,确定代表候选人必须尊重本人意愿,只有愿当人大代表,能当人大代表的人当选了,才会有内在动力,才能代表选区充分反映民意。对参选消极、态度暖昧、怕参与竞选的人,不能勉强迁就。(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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