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巩固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
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倡导和谐理念和道德规范,夯实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紧紧抓住奥运机遇,营造庄重和谐、开放包容、文明友善的社会文化氛围。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时效性,努力使科学理论成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和增强首都意识、首善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自觉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全体人民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价值取向。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实施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重点的诚信建设工程,建立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努力形成健康向上、文明礼貌、安居乐业的人文社会环境,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树立首都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抓住筹办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契机,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单位、和谐校园、和谐家庭作为重要载体,丰富和拓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涵。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积极推进人文奥运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弘扬社会正气,融洽人际关系,促进团结和谐,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三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生动和谐的主流舆论。抓住奥运机遇,挖掘首都文化内涵,弘扬首都文化精髓,提升首都国际形象,提高首都文化影响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作品,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科学素质。及时总结报道基层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用群众的语言,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方法来宣传群众、教育群众、鼓舞群众。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的管理和运用,使各类新兴媒体成为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更好地为首都现代化建设服务。
五、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要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营造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履行好政府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职责,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公共服务。每年要安排一批折子工程,切实帮助困难地区、困难群体解决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问题。
二是加强社会建设管理的统筹协调。健全和完善社会建设与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宏观指导、督促检查,研究社会建设与管理的重大问题,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大力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经济类市场中介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各种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发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所有社会成员纳入部门、单位、社区等组织的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政策,逐步建立依法设立、自主运作、自筹经费、政社分开的社会组织运行机制,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透明度、公信力。
三是继续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要认真落实好《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基础。坚持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加强社区民主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能力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村委会民主自治制度,支持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提高社区和村镇的民主管理水平。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加大公共财政对和谐基层建设的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为城乡基层组织创造基本的工作条件。
四是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把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基础工作。认真贯彻《北京市信访条例》,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建设,巩固和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格局,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矛盾排查调处等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协调、督办。全面推广“怀柔模式”,整合资源,加强基础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力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制度,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在全国率先建成信访信息系统,加快建设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汇聚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一是深化改革,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首都工作的各个环节,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加快实施首都创新战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和谐创业,积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的独特优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实现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首都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完善扶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机制,推动少数民族、民族乡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推广牛街民族和谐典型,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使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帮助和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增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继续搞好京港经济合作洽谈会、京台科技论坛,不断提高京港、京台合作水平,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工作,充分发挥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重要作用。
三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参与、共同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类企业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依法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加强沟通、完善服务,充分发挥中央在京大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认真搞好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民军政团结,发挥驻京部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北京的发展得益于全国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持和帮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积极为各兄弟省区市服务,深化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合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认真完成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援助任务,为国家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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