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高春宽)我市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发布,近期不断有读者给党报热线6601234打来电话咨询:“工资指导线发布了,是不是我们的工资又要上涨了?”
记者就此问题向市劳动部门进行了咨询,有关负责人答复,发布工资指导线并不是强制要求所有企业都要按照指导线的水平给职工增加工资,发布工资指导线只是作为一种信号,来反映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与劳动者工资增长的关系。
据了解,我市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和省收入分配政策,以2005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389元为基数,确定2006年企业工资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1%。各类企业应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工资支付能力和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安排2006年的工资增长,要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适当合理地增加职工工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