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齐二药”、“欣弗”、“奥美定”、“美容金丝”等药品事件曾一度在全国掀起巨大波澜,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查处这些违法案件在我市的踪迹为契机,大力整治药品市场秩序,重拳治理“药害”,有效控制和避免了违法药品事件给市民健康所带来的危害。
昨天,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今年共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案件1834起,涉案金额140余万元。其中较大的“药害”事件有10起。
NO1:货运仓库藏假药
时间:3月
6日,根据群众举报,一批通过“佳吉快运”发往市区某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手续不全,且数量较大,执法人员在“佳吉快运”仓库内现场查获标示“三九药业”、“武汉马应龙药业”生产的6个批号的“三九胃泰胶囊”、“复方甘草口服液”28箱,涉案金额2.7万余元。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所提供的药品经营资质均系假冒,执法人员对所查封“药品”依法扣押并予以没收。
NO2:出租房内造“中药”
时间:3月
27日,根据群众举报,某村出租房内有人制售“药品”。药监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查,当事人杜某在未取得合法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制售大量中药饮片,主要销往蓬莱、龙口的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中药饮片240个品种,计3000余公斤,涉案货值10余万元。
NO3:查封假冒“舒筋定痛片”
时间:4月
市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经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证实,在我市流通的一种标示为天津中新药业集团乐仁堂制药厂生产“舒筋定痛片”系假冒产品,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及时查封扣押假冒“舒筋定痛片”300余盒,涉案金额1.3万元。
NO4:违法购销药品
时间:
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
某医疗单位先后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法购进3个批号的“阿胶”104盒,“鹿角胶”、“胆南星”20公斤,违法销售使用,药监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查扣没收所购药品及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涉案金额1.1余万元。
NO5:无证经营医疗器械
时间:4月
至6月
某大药房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3次从烟台市区3家医药公司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输液器,非法销售,牟取暴利,药监执法人员依法查封没收所购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NO6:
美容院使用假冒“A型肉毒素”
时间:
5月
19日,根据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查封假冒“A型肉毒素”的紧急通知》要求。药监部门连夜部署,迅速行动,在全市美容院及使用单位查封扣押假冒“A型肉毒素”6盒,50余支,涉案金额7万元。
NO7:私自配制假药
时间:
5月
22日,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在对市区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在未取得合法药品生产资质的情况下,私自配制用于治疗心脑血管、风湿病痛等14个品种假药,涉案金额5000余元。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NO8:村卫生所销假药
时间:
5月
某村一卫生所非法从药贩手中购进地奥心血康胶囊、阿莫西林胶囊等12个批次的抗菌消炎类药品违法销售使用,被药监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查获,所购药品经烟台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均为假药,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没收所购药品及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NO9: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时间:
8月
11日,根据省政府关于对辖区内终止妊娠药品及特管药品进行全面检查整治要求,执法人员在对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在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的情况下,涉嫌使用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米非司酮片”、“米所前列醇片”,执法人员依法没收所使用销售药品。
NO10:贩卖假人用狂犬疫苗
时间:
8月
18日,接烟台港公安局北岛分局通报,一可疑人员携带大量“药品”准备乘船到大连,药监部门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查,嫌疑人在未取得合法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从安徽某市场以低价购买假人用狂犬疫苗,拟从烟台乘船到大连销售,从中牟取暴利,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假人用狂犬疫苗350支。
为确保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购买药品一定要看清产品的批准文号,鉴别药品真假可登录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www.ytfda.gov.cn点击“国家数据库查询”中“基础数据”输入“药品批准文号”进行真假鉴别,也可点击“网上民声”进行网上咨询投拆。仍有疑虑,请保存好药品的原包装及购药发票,直接向当地药监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局稽查举报电话:9600111,6692303。
通讯员 运年 国南 丁渤
记 者 彩云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