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警备区干部办了解到,从今年起,部队将直接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从2006年起,在师以下部队选拔优秀大学生任职基层干部,选拔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录取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士兵。 选拔的基本条件要求政治合格,立志献身国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入伍满二年以上,在旅团级推荐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担任正(副)班长、技术骨干,有培养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26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并获三等功、军队科技进步奖以上奖励和士官优秀人才奖的优先选拔,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军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以及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和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年龄可放宽1岁。
(丁秀雅 韩厚勇 本报记者 刘玲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