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野郊) 11月14日,被羁押在沈阳市看守所的“1·18”案主犯,接到了法院送达的判决书。
昨天上午9时,张显光案的审判长、沈阳中法刑一庭的高建国法官等人,来到沈阳市看守所。狱警将张显光提出后,张显光从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稍稍沉默了几秒钟。 厚厚一摞判决书,他连翻都没翻,直接在送达书上签了字。当着法官的面,此次张显光没有表示是否上诉,他身上还是庭审时穿的那件绿棉袄。面对眼前的法官,张显光什么话也没说,他轻叹了一口气,慢慢转回身。在狱警的押送下,伴随着沉重的镣铐声,张显光晃晃悠悠地走回监舍。
从张显光受审至今,已整整6天时间。记者了解到,张显光回到看守所后的这几天里说话不多,情绪很低落。法庭当庭宣判时,他曾表示要上诉。这几天里,直至接到判决书时,张显光对是否上诉都未予表态。从即日起,有效的上诉期为10天,如果他不提出上诉,这就意味着沈阳中法的一审判决即将生效。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