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些年连续爆出的学术行为不端事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杨宏山认为,造假、腐败这种行为在各行各业都有发生,但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高等教育领域、学术科研机构出现,这就说明,我们相应的管理措施、制度建设跟不上。
据他所知,现实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比媒体披露出来的多得多。20多年前开始关注中国学术腐败现象的中国科学院院士邹承鲁最近在《必须严肃处理学术腐败事件》一文中表示,现在的学术腐败情况和20多年前比不是好转了,而是更糟糕了。
他认为我国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的起因,是日益严重的以权钱为中心的社会风气,而学术腐败风气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是当前各级领导对此种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或者只看到本单位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我国科学的健康发展,因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单位学术腐败予以遏制。甚至也不排除有的单位部分领导本身与有关腐败集团或个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因此才对腐败集团进行包庇。
邹承鲁院士认为,教育部公开说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这些决定无疑都是非常正确的。可惜的是,实际上真正得到严肃处理的教授级以上人物,只不过是其中的极少数。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程漱兰教授认为,学术不端行为频发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定律:贵金属作为贵重货币流通时,有的会受到磨损而变得不足值,久而久之,人们就故意拿不足值的货币到市场上流通,而真正的足值货币则用于收藏。市场上剩下的就只有劣币了。目前在学术市场上,我们的学术产品没有标准化、没有经过检验,就是说,当学术产品不分好坏的时候,假的也就成了真的。
程漱兰分析,我们没有一个好的学术评价体系,学术管理者不管你的论文发表在什么刊物上,只要数量够多,也不问你的成果是怎么做出来的,是走后门啊,是买版面啊,还是自费出的,是不是来自抄袭?当只注重数量的时候,有的学者自然就不分好坏,拼命发表文章。
再者,在出版业追逐利益的时代,真正好的学术著作有多少能出版?除非作者特别有名气。出版社既出少量的高质量作品,也出大量的学术垃圾,垃圾逐步驱逐真正的好的作品,从而充斥学术市场。
我们现在是制定了一些规定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但是这些规定还没有落到实处。管理机构不舍得花成本,因为按数量打分最容易、最省事。学术界要想解决学术不端行为,我认为要有充分的学术批评空间,要建立健全良好的学术批评空气。学术界要发挥同行评议的作用,把学术批评当做家常便饭,久而久之,一个良好的学术空气就能建立起来。
如何才能杜绝学术腐败现象,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田松撰文指出,最关键的制度建设,莫过于恢复学术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把学术管理从日趋严重的行政化中解脱出来。然后,才谈得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举报和惩罚等细节的讨论。田松还指出,当学术仍然处于官场之中,如果官场腐败没有得到充分的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是没有办法单独解决的。这就好比一个重症病人,全身的血液系统和神经系统都出了问题,单独治疗他的牛皮癣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可能的。
杨宏山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杜绝此类事件,需要建立独立的学术评价体系,比如规定教授必须独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对抄袭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要严加处罚,如发现副教授有学术不端行为,那就在三五年内不准他晋升教授。
他认为,目前我国对学术造假、抄袭、腐败行为的处罚太轻,有些部门甚至采取包庇纵容的态度,致使抄袭者或造假者所付出的成本加上被发现以后受到惩罚所付出的成本,远低于抄袭或造假所获得的收益,比如他可以凭借通过抄袭造假搞出来的成果去申报项目获得经费。只有加大惩罚的力度,当收益小于成本时,这种恶劣的风气才能得到遏制。
加大惩罚的最好的例子是韩国首尔大学对黄禹锡的处理:该校将其开除出校,撤销其教授职务,禁止其在5年内重新担任教授等公职,并追究了其刑事责任。在杨宏山的印象中,我国对于学术不端行为最严厉的一次处罚发生在1996年,北京大学生物系的潘爱华教授因一篇发表在国际刊物上的论文涉嫌抄袭被开除出北大,从此不能再回到生物学界。他认为,取消一个学者在学界生存的权利,这样的惩罚更能有效遏制学术不端。
北京大学“长江计划”特聘教授周力平现在是《第四纪研究》、《科学通报》特邀编委,他说,国际杂志审稿有一定的审稿程序。文章发表之前都要送给专家审,这些专家都是活跃在科研工作第一线的,对国际相关领域的前沿问题比较了解。专家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资料作出判断,保证文章没有在任何杂志上发表过。我们国内也应该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