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康云)从明年1月1日起,永久性测量标志占用国有或者集体土地的,设置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并对占用集体土地的给予补偿;占用建筑物的,设置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作出相关规定的《福建省测绘条例》近日通过审议,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