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潘志远记者任诗芹)11月10日,省质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质监部门从11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乡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切实加强对城乡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元旦、春节前城乡集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集贸市场使用的计量器具主要用于贸易结算,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按照《计量法》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检查集贸市场主办者是否对市场内使用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负责配合、督促使用者向当地质监局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负责保管、维护和监督检查,定期申请强制检定,持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市场在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产品合格证书,是否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持有有效检定证书,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是否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
省质监局要求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对短秤缺量、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净化市场环境;使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90%%以上,公平秤设置率和检定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