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是审议城市规划的合法主体,是市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成立,为我市规划管理提供了稳定平台和制度保障。未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府不予批准。
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下设发展策略委员会和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专家及公众代表共62人。发展策略委员会根据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授权,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决策提出审议意见,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根据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授权,对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审议意见。
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专项规划;二是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方案,核定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三是审议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四是完成城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如审议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面的地方性技术规则、规定等。
本报讯(记者周方、倪明通讯员赖国辉、冯卫南)昨日上午,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隆重举行,标志着我市城市规划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迈出了重大一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张广宁出席会议讲话并向各位代表委员颁发聘书。在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委员还讨论通过了《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包括规划委员会和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议事程序和规则、议事工作要求等。市领导沈柏年、凌伟宪和规划委员会的代表委员等出席了会议。
张广宁代表市政府对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各位委员一直以来对广州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张广宁说,城市发展,规划先行。搞好城市规划,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广州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在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市管理体系,规范城市规划审批行为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广州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十一五”期间也将继续保持这个势头。今年,广州地区的税收预计将达到1700多亿元,比去年净增200多亿元,经济发展已经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城市规划工作也必须不断加以改革和完善。做好城市规划,既是对城市负责,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筹备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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