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拟修保险法行业术语须易懂
法制网首尔11月14日电记者刘复晨韩国金融监督院近日向人寿保险协会和财产保险协会发出通知,要求保险业界废除晦涩难懂的术语,使用通俗易懂的保险用语。金融监督院还决定,将要求财政经济部、法制处和国会等部门修改保险相关法案时体现这一要求。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14日报道,金融监督院近日指出,保险条款中的一些用词常使专业人士“摸不着头脑”,消费者更容易在对保险商品不甚理解的情况下,盲目加入保险,最后因赔付问题导致了大量的摩擦,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金融监督院共提出了74个需要修正的用语和108个需要说明的医学用语。如“可支给保险金”应为“首付保险金”,“超过请约额”为“超过保险额度的金额”,“一割计算”应为“以一天为单位计算”等。
财产保险协会负责人对此表示,“的确有很多保险用语使消费者难以完全理解,今后将尽量努力改正,更好地服务消费者。”(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