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检察院存在银行内的2000万元巨款,竟然被银行工作人员勾结外贼卷走。昨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此案中的涉案人员已悉数被判刑。而该团伙还曾用同样手法,骗走了深圳福田区国土分局的4000万元巨款。
炒房被套牢欲“融资”脱身
此案要从8年前说起,1998年初,深圳一个房地产项目面临法院拍卖,深圳某公司白领刘秋明认为,这个项目有利可图,转手倒卖就能赚不少钱,但自己一无资金二无实力,于是向其湖南老乡———深圳汇华丰公司副总刘仁推荐,并称,只需要先交给法院200万的定金,拍下来后立即倒手,肯定能赚钱。
刘仁把这事儿同公司老总王军一说,王军也觉得有利可图,便出手把楼盘吃下并支付了200万元定金。可一时半会儿没人接手,法院又在催缴该项目1300万元的余款,要求一次付清。银根吃紧的王军想来想去,决定还是从银行“融资”,并交给刘仁办理。
“融资”对象选中检察院的存款
这事儿既然是刘秋明出的主意,他肯定有办法。刘仁转身找刘秋明问计。二人几经考虑,想出来个歪点子:如果采取伪造储户印鉴,更换存款单位资料的方式,说不定能把别人单位的存款用支票从银行里弄出来。
随后,刘秋明辗转认识了深圳某银行信贷员宋甫道,一番“感情攻势”下来,吃了好处的宋甫道答应从中“给予方便”。
要从银行往外弄钱,前提是必须找一个单位存钱到宋所在的银行里。几个人商量,目标盯上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之后,宋通过他人引见,以“揽储”的名义说动了深圳市检察院行政处,检察院行政处同意将2000万元存到宋所在的银行。
假冒银行人员上门开户 骗取印章样本
1999年1月,宋利用工作之便,在他所在的银行开立了一个“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账号,并拿到了空白申请书、印鉴卡。随后把这些资料交给了老乡毛华界。毛华界又找来一人,冒充宋甫道,拿着银行的开户资料上门为检察院“办理开户手续”。
见到“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深圳市检察院行政处工作人员不疑有它,在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上盖上了检察院的公章、财务章和经手人的私章,并附上检察院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已盖章)。
有了这些后,毛华界等人造假印章就有了模本,很快就刻了一套假印章。
冒充检察院人员到银行购买转账支票
在骗取样本后,刘仁等人又找人扮成检察院工作人员到银行购买支票。
1999年2月1日,刘仁、刘秋明安排某投资公司白领王筑峰,用假身份证冒充深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到宋所在的银行申请开户,在申请书和印鉴卡上,盖上伪造的检察院印章。银行方面的经手人,自然是早已串通好的宋甫道。
一番假戏还是要真唱,宋甫道为王筑峰大开“方便之门”,在没核对原件的情况下,在开户意见栏写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让王顺利开户。王筑峰又用假印鉴购买了深圳市检察院转账支票一本。
第二天,王筑峰就把两张转账支票盖上假的检察院印章,并一共填上1988万元的数字,分别转给王军、刘仁,用于投资房地产项目。其中王筑峰得到5万元“好处费”。
此前还骗走福田区国土局4000万
很快,检察院发现刚刚存进银行的2000万元资金不翼而飞,此案遂东窗事发。警方立案调查后发现,早在此案之前,王筑峰还伙同他人以同样方式,骗取原深圳市国土局福田分局4000万元资金。
目前,刘仁、刘秋明、宋甫道、王筑峰等人已分别被判处10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万至10万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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