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春华通讯员黄松)省审计厅日前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农资金审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重点加强对六个方面涉农资金的审计,进一步促进我省新农村建设。
一是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 关注扶贫救灾、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查处资金不到位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二是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关注农村水利灌溉、农村公路、小流域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查处改变和挪用项目资金、虚报冒领、损失浪费、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三是加强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资金的审计。关注农机农具、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执行情况和种粮直补、退耕补贴、征地补偿、涉农信贷、灾民移民和特困户补助等资金到位使用情况,查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环节乱涨价、乱收费以及截留、克扣、私分惠民补贴资金等问题;四是加强对农村普教、医疗卫生、社保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资金的审计,五是加强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六是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领导干部涉及“三农”问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审计的力度,对挤占挪用涉农资金平衡预算、发放工资、建房购车等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农业资金未按计划及时拨付到位的,要跟踪督促,落实到位;对随意调整农业资金项目计划,或搞计划外项目的,要按规定予以纠正;对虚列支出,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预算外的,要如数追回;对因管理不善和其他原因造成损失浪费的,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