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韩君 通讯员陈宁报道:潜入房内将受害人捆绑,然后逼问银行卡密码,最后将受害人残忍杀害并抛尸。昨日,犯罪嫌疑人苏鸿超及两名同伙因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提起公诉。
31岁的苏鸿超是武汉人,2006年4月上旬,苏鸿超从朋友汪某口中得知,与汪某同租一屋的21岁少女唐某手中有10万元的汇款,便心生歹念,想把这笔钱抢过来,汪某当即同意。随后,二人准备了布带、宽胶带、手套、电击器等工具。4月23日晚,苏鸿超叫上汪某和另一个朋友张某,三人一起商量如何抢劫唐某,并进行了详细分工,三人还商定不论是否逼问出密码,都要将唐某杀死灭口。
次日凌晨1时许,苏鸿超等三人带着准备好的作案工具窜至唐某租住地,汪某先用钥匙打开大门,苏鸿超和张某冲进房间内,张先用手蒙住唐的眼睛,苏鸿超用手按住唐的腿,唐大声喊“救命”。苏立即将唐捆在床上,用透明胶带缠住唐的嘴巴,并用电击器电击唐。随后,三人在屋内搜出三张银行卡,并威逼唐写出银行卡密码。问到密码后,汪某到外面的银行柜员机上取款3000元,以确认密码。随后,三人又在室内搜得现金100元、铂金项链1条、钻戒1枚、小灵通1部,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随后,三人按事先商量好的,将唐某勒死。
当天中午苏某到武汉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轿车,于下午4时许返回唐某的租住处,将尸体装入旅行箱后放到轿车后备厢内,开车上了汉宜高速公路。当晚8时许,当车行至汉宜高速公路149km东干渠桥上时,苏某等人将尸体扔到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