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联合行动将重点整治高速(高等级)公路,国省道,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县乡道路上客运车辆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时间整治路线
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时间是11月16日上午9时至18日晚12时,第二次为11月27日上午8时至29日上午8时;第三次为12月7日上午8时至9日上午8时;第四次为12月18日上午8时至20日上午8时。 整治路线包括:320国道贵州贵阳至云南瑞丽段;210国道四川达州经重庆、贵阳至广西北海段;318国道四川巴塘经成都至重庆万州段;323国道广西百色至云南开远段;贵州关岭经关兴公路接324国道至云南昆明段;213国道云南景洪至四川内江段;321国道四川成都至贵州大方接贵毕公路至贵州贵阳段;108国道四川攀枝花至广元段;214国道云南大理至德钦段;322国道南宁至柳州段;212国道四川南充至重庆段。各省其它高速(高等级)公路,国省道,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乡村道路。
全天严查客运车辆
行动期间,警方将24小时全天候严格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乘载情况,重点查处营运客运车辆的违法超员行为。川黔渝3省建立的客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及各省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将对7座以上的客车逐车进行检查。对本地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后24小时内通报其所属的客运企业,督促整改,属异地客运企业驾驶人的,要在24小时内做出相应处理,对发生两次以上客运车辆超员的企业,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法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我省明确处罚标准
统一行动期间,五地警方将联合开展执勤执法,对过往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我省处罚标准为:客运车辆超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2分,超员2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疲劳驾驶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超速行驶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超速50%以上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暂扣1至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3至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