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男子昨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本报讯24岁的朱某嫖娼时被卖淫女偷了50元,他便杀死另一名卖淫女报复。昨日,海口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6月7日,朱某在海口秀英区书场村嫖娼时被卖淫女偷了50元,便想杀死一名卖淫女报复。
6月8日8时许,朱某携带一把水果刀窜至书场村,遇到卖淫女陆某。朱某随陆某来到其出租屋后,假装与陆某商议价格,趁其不备,在陆某颈部喉管偏右处割了一刀,导致陆某死亡。案发后,朱某自己呆在该出租屋院内,让他人报警。
宣判后,朱某表示不上诉。 记者 凌利生 特约记者 黄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