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1月15日电(记者任硌)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涉案人员达30人的内外勾结盗窃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公司生铁、钢坯等财物的特大盗窃案进行一审宣判,郭万里、卿桃等21名被告人以盗窃罪被判处15年至10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2名被告人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4年6个月,其余7名被告人以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及有期徒刑缓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并退赔被害单位。
从2003年初到2004年5月,郭万里等23名被告人分别结伙、内外勾结作案共18次,共盗窃成钢公司的生铁、钢坯、钢板共1160余吨,价值共达152万余元,其中有17名被告人为成钢公司保卫部工人、护卫队员、经警队员等。最大一笔盗窃价值达29万余元,王余兵等内外勾结带领4辆大货车和1辆装载车在公司北料场一次就盗得生铁4车140吨,销赃获款16.8万元。郭万里共参与盗窃作案7次,盗得物资价值达10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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