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外来工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盲目求富
昨日,湖北打工妹王某艳得知自己重获自由的一刹那,在三水看守所里当众哭了起来。她因找工作误入造假烟歧途,此前被一审法院判刑2年,罚金2万元。考虑到她的打工者身份,犯罪情节轻微,11月9日,佛山中院终审将2年徒刑改判为11个月,罚款3千元。
给人造假烟获刑11个月
去年9月,王某艳和另外8个老乡来到三水一家工厂打工,进厂后才发现这家工厂制造假烟,但因人生地不熟,工作难找,就做了下来。同年12月,工厂被公安机关查获,王某艳和老乡们因此进了看守所。今年9月,一审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王某艳等9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艳等9人不服,向佛山中院提出上诉。11月9日,佛山中院考虑到被告人的打工者身份,且均是从犯,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于是决定将2年徒刑改判为11个月,罚款3千元。
昨日,王某艳和她的8位老乡刑满释放,重获自由(刑期从羁押期算起)。
帮教外来工以教育为主
据统计,在佛山审理的刑事犯罪中,外来人口占七八成,且大部分人是农民工,其中除了一部分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外,还有一部分农民工犯罪的根源主要是盲目求富,法律意识淡薄。
佛山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帮教偶犯外来工以教育挽救为主、惩处为辅,对那些误入歧途的,能不判刑的尽量不判刑,能适用缓刑的尽量适用缓刑。
同时,“刑事法官在宣判时,必须结合案件和当事人实际,帮助当事人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矫正落后狭隘的暴富意识,鼓励他们努力克服因一时犯罪而产生的失落、悲观、逆反的不良心态,积极接受改造,以早日重返社会。”(记者李芳波通讯员 陈笑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