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1月15日电(记者 俞俭)为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武汉市实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办法,对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据了解,奖励举报范围包括超市、商店、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的食品质量问题;宾馆、酒店、食堂、饮食摊点等餐饮场所的饮食质量问题;非法加工食品的窝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个人;农产品质量问题;生猪的私屠滥宰;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提供房屋、生产线、生产工具;食品安全执法部门认为应当奖励的其他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举报。
举报奖励分为4个等级,分别按每起案件收缴入库罚没款的3%、5%、8%、10%给予奖励,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面广,仅靠专职监督执法人员有一定难度。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日前表示,实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办法,就是“花钱买安全”,也体现了“预防在先”,与发生事故后采取补救措施付出的代价相比,是非常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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