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1月15日电(记者赵仁伟)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原党委书记兼第一副厂长张希平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单位回扣84万元,日前被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鲁南铁合金总厂是一家主要生产生铁的国有企业,隶属于青岛钢铁集团。
法院认为,张希平作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相关业务单位的回扣,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张希平开庭时拒不认罪,且所收贿赂绝大部分未退回,应依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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