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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1月15日电(记者余靖静)15日在杭州举行的2006年全国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表示,目前全国婚检率不足3%,婚前医学检查急需加强。
据了解,2003年10月起施行的新《婚姻登记条例》,首次没有把婚前健康检查作为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宣告了我国婚检制度从强制走向自愿。
蒋作君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各地婚检率大幅度下降,新婚人群中传染性疾病尤其是性传播疾病的发现率降低,一些地区孕产期和新生儿异常情况增加。来自上海市卫生局的数据显示,1990年至2003年,上海的婚前医学检查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2003年10月后,上海的婚前医学检查率锐减到3%,是全国平均水平。
蒋作君表示,自愿婚检是一个方向,但受经济条件和观念等限制,我国多数地方目前还不能保证自愿婚检,必须创新思路,加强协作,进一步规范婚检制度和结婚登记制度。
蒋作君表示,从根本上说,提高婚检率除了实行免费婚检外,还需要加大婚前保健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接受婚检的自觉性。据了解,在卫生部的指导下,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婚检率。如上海、北京、浙江、山东等省(市)的一些城区由政府出资实行免费婚检,还实行了婚检宣传员进驻婚姻登记机构开展咨询、指导的做法,加强婚姻登记与婚检服务的衔接。浙江省目前已有30个县(市、区)实行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平均婚检率达到了20%;上海婚检率最高的区为56%;广西部分地区达70%左右。
浙江省提倡婚前检查 有条件地区要实行免费婚检 婚前检查要不要实行,怎么推行,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瞩目的焦点。浙江省政府日前明确提出,浙江省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完善婚检服务,提高婚检率,有条件的地区都要实行免费婚检。全省还要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已婚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
针对艾滋病防治形势日益严峻的现状,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将防治艾滋病纳入法制化轨道。《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于9月28日提交正在召开的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
“十一”以后,婚检机构的“清冷”映衬着婚姻登记部门异常“红火”的情景在全国各地陆续上演。在新人们纷纷为结婚又少了一件“负累”而庆幸的同时,一些医学界专家却难以掩饰他们深深的忧虑之情:不但可能传染疾病,而且可能祸害子孙。应此,要对人对己对后代负责任。
(责任编辑:赵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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