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5日电(记者 雷蕾)从即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在哈尔滨市范围内将集中开展整治电力治安秩序专项行动。11月15日上午,哈尔滨市公安局、市电业局联合召开了“全市整治电力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动员布署大会”,部署了这项工作。
整治内容是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清理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严惩非法收购电力设备的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整改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中的隐患,进一步加强防范设施建设;巩固和完善线路防护措施,保障输变电安全;整治其他扰乱电力企业内部治安和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突出问题。
各级公安经保部门与电力职能部门将密切配合并指导监督电力部门对电力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的治安隐患,要及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电力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认真进行整改;因不及时整改而引发重大事故或案件,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单位治安保卫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违反《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行为,由公安经保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者:雷蕾来源:东北网 编辑: 岳同明 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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