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主持人崔先生到美发厅理发,不料耳朵被剪伤,导致第二天无法担任一项活动的主持。近日,在市二中院的调解下,美发厅一次性赔付崔先生6000元。
崔先生是某文化传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常担任一些文化传播活动的主持人。 2005年11月2日,崔先生在美发厅理发时,理发师将其右耳廓剪破,经医院诊断为右耳廓中部皮肤裂伤,后进行了缝合治疗。
此前,崔先生已经与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公司聘请崔先生担任“民间文化大课堂”活动的主持人。现崔先生因右耳廓被剪伤,伤口缝合处有纱布,影响出镜形象,因此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担任该次活动的主持。
后崔先生依据合同约定,向该公司支付了6000元违约金。为此,崔先生提起诉讼,要求美发厅给付误工费、违约金及精神抚慰金共计2.1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美发厅赔偿崔先生8000元。
判决后,美发厅不服,认为崔先生提供的合同是虚假的,其合同无效,所提供的违约金收据也是虚假的;并且崔先生所提出的误工费,没有完税证明,不能证明其工资数额,因此上诉至市二中院,不同意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二审审理中,经承办法官耐心做工作,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由美发厅一次性赔付崔先生6000元的调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