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岛市完善优扶政策,日前制订下发了《建立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生活补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批补贴金已发放到暂未就业的军嫂手中。
根据这一规定,青岛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将拿出400万元,为暂未就业随军军嫂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元。
(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