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高兴兴去参加药品宣传会,没想到却在主办方举办场地的厕所里摔伤。67岁的赵大爷将药品宣传会的主办方沈阳某大药房和沈阳某剧场告上法院。11月15日,记者从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经法院调解,药房和剧场均同意赔偿。
今年5月14日,家住大东区的赵大爷与邻居一起到沈阳某剧场参加沈阳某大药房举办的药品宣传会。在宣传会期间,赵大爷到剧场里的卫生间方便,因地面湿滑摔倒,被诊断为:右股骨头骨折,并实施股骨头髋关节置换手术,住院18天。赵大爷与药房和剧场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后,于7月11日将主办方和剧场告到法院。
经法院调解,药房和剧场均同意赔偿,并与赵大爷达成协议:由药房赔偿赵大爷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15000元;剧场赔偿5000元。(潘霁、王艳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