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3日,省交通征稽部门首次对外发布,“十五”期间全省征收140.8亿元养路费用于公路建设。
据省交通征稽局负责人介绍,车辆养路费成为国家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征收来的养路费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养护、修理、改善和管理。
“十一五”期间,我省公路建设总投资将达900亿元,高速公路建设里程2090公里,全面改造县级以上超期服役公路1.3万公里,建设农村黑色路面2万公里。到2010年,全省公路总里程将达到6.5万公里,黑色路面将达到5.2万公里。实现这一规划,需要全省交通征稽机构不断加大公路养路费征收力度。
据了解,我省养路费征收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出租车按定额每月每辆200元;拖拉机按吨位每月每吨165元;其他汽车按吨位每月每吨190元;车辆的征费吨位按国家发改委规定的计量标准核定。对于欠缴费车辆,征稽部门还将征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
有关人士透露,国家将在近期发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国公路养路费征收的有关政策,其中滞纳金征收比例有望降低。(杜一鸣、朱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