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 昕 通讯员 陈鹏)11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了解到,我区首起以托管造林为幌子进行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案在赤峰市红山区告破。11月9日,主要犯罪嫌疑人辛华(男,1963年出生,汉族现住北京市朝阳区)被警方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去年8月31日,北京中青森泉科技发展公司在赤峰市成立分公司,该公司总经理辛华和邵波等人在赤峰地区向社会大肆宣传出售林地,并且出示了由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所有权人为北京中青森泉科技发展公司法人代表段兰俊(女),林地面积为1260亩。去年8~10月,赤峰市居民马玉生等30多人与该公司签订了《中青森泉用材林转让、管护合同书》,以每亩林地2980元的价格,共认购林地405亩,公司赠送林地160亩,合计565亩,共支付购林款120多万元,辛华还为每个购林人办理了林权证。今年7月28日,当马玉生等人再次到开鲁县坤都岭镇永兴村实地察看自己的林地时,发现他们购买的林地并不是辛华带领他们所看的林地,同时还发现前期考察时所看的林地所有权归属为通辽市开鲁县坤都岭镇农业助理王光瑞。
案发后,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赤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辛华后,目前正在全力追捕段兰俊、邵波等其他涉案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