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前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禁电”一锤定音:昨日起,广州严禁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予登记发牌。近两天将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
根据《通告》,“禁电”范围最终确定为广州市全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而对市民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作任何赔偿或回收,市民除了可以转卖电动自行车外,广州还特别允许车主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及其助力传动系统拆下,还原成一辆自行车,蹬踩使用。
为方便市民处理现有电动车,交警对违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有15天纠正教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