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士被困在停运电梯中吓出病,为此将北京建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升华电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近日,东城法院判决物业和电梯公司各赔偿孙女士医药费等损失2000元。
孙女士家住东城区察慈小区。
法院审理认为,北京建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北京升华电梯有限公司作为电梯维保单位,均有义务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由于这两家单位对电梯维修管理不力,孙女士乘该电梯时电梯停运,致使其受惊吓,应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