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中介公司无权扣证
华龙网讯“交易不成,中介公司为了拿到中介费,居然把我的证书扣了来索要买方给我的定金。”昨日,沙坪坝住户谭玉平向本报投诉。律师表示中介公司无权扣证。
谭说,2006年11月2日,他委托重庆宇进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将朋友的一套商品房出售,与买方签订协议后收取了1800元定金。 11月11日,双方约定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中介公司突然向买方提到还要收3000元的按揭手续费,由于买主不愿支付,于是放弃买房,而中介却说买方违约要支付2560元的违约金,由于买方不给,中介公司于是要卖方将收取的1800元定金给他,否则就将卖方的土地使用权证和委托买卖公证书扣押。
记者在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看到,卖方净收12万元,买方净出12.8万元,8000元由中介方包过户费及中介费。
“协议写清我净出12.8万元买房,其他费用不管。我们三方签订的合同上也写清了我是按揭买房,中介公司当时没提按揭费,我当然有权拒付。”买主认为,因此造成的交易失败,责任应由中介公司承担,中介费当然不能收。
重庆宇进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说,“没有文字写明8000元包含了按揭手续费,买方签了购房协议不履行,当然要给违约金。”之所以扣押证书,他称,因为卖方处有买方交纳的定金,在买方不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只有向卖方索要。
对此,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唐用强律师认为,由于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中介公司知道买方是按揭购房,并约定买方净出12.8万元购房,由于按揭手续费在协议上没有被提及,因此可以理解为中介费包括了房源信息费和按揭手续费。中介公司没有支付按揭费导致交易失败,因此不能收取中介费。对于扣证的事,唐说,卖方索要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让其返还,或挂失登报作废。
晚报记者 胡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