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15日讯(记者 纪燕玲 特约记者黄叶华摄影报道)一名男子朱国军嫖娼时丢了50元,为此迁怒并杀害了另一名卖淫女。昨天,海口中院一审判决该男子死刑,因其有自首情节而缓期2年执行。
今年6月7日,朱国军在海口市书场村嫖娼时被卖淫女偷了50元,于是他想到要杀死一名卖淫女作为报复。 第二天早上,朱国军携带一把水果刀窜至书场村七队一小巷时,遇到在此拉客的卖淫女陆某。朱国军随陆某来到她的出租屋,趁陆不备,朱突然从裤袋里抽出水果刀准备刺杀陆某。陆反抗并夺下水果刀,将朱国军的右手臂划伤,朱国军随即用力掐陆某的脖子致其窒息。朱随后捡起水果刀在陆某颈部割了一刀,陆某当场死亡。案发后,朱国军让他人报警,自己留在该出租屋庭院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海口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国军死刑,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被抓获后主动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