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继交行、招行之后,建行也跟进信用卡消费分期还款了。前天,建行宣布,自即日起,持龙卡信用卡消费的客户可在消费后2日至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之间向建行申请将消费金额分期付款,经建行审核通过后,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
与其它银行宣传“免息分期”,实际要收手续费不同,建行称,这种业务客户需要支付手续费。手续费按月计收,3个期限的手续费标准为0.70%、0.60%和0.60%。相比信用卡透支每天需支付万分之五的利息来说,客户每个月至少可节省透支额0.8%的利息支出。另外,与交行的做法一样,建行也不限定商品与商店,只要能刷卡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