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记者刘洋)因自己编写的教材《广告设计》遭剽窃,市民李先生将两侵权方告上法院讨说法。日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李先生经济损失2.5万元。
原告李先生诉称,他发现由高志清主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photoshop现代广告设计创意与表现》、《photoshop6.0广告创意设计范例精粹》、《photoshop现代广告设计技能特训》、《photoshop广告设计零点飞跃》4本书,其内容与自己编写的教材《广告设计》一书有80%都是一样的。 为此,李先生将高志清和出版社告上法院,索赔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是《广告设计》一书的作者。高志清在其主编的4本书中,未经李先生许可,也未在书中注明作者的身份,使用《广告设计》一书的内容达3万多字,其行为构成剽窃,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出版社在出版书籍时,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也应承担责任。两被告侵犯了李先生对《广告设计》一书享有的署名权、复制发行权及获得报酬权,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华西都市报 2006-11-16 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