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陈武亮姚炳辉)昨日,记者从华侨大学教务处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开始华侨大学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度,对象为2005年和2006年入学的学生。据介绍,这是我省高校首次实施该项收费制度。
开学预收,多退少补
根据《华侨大学学分制学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分学费方式采用预收制。 即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学校按当年省物价局规定的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进行预收。学生每学期所修读课程门数和学分数,在每学期开学后第十周内确认,并作为学分学费的依据。当学年结束时,由教务处核算出每位学生所修读课程的学分数及学分学费额。
若学分学费额超过预收学费额,不足部分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一并收取;若学分学费未达到预收学费额,则预收学费的余额将转入下一学年使用。原则上第四学年末进行总决算。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应缴清所有学分学费;未缴清学分学费的,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明白消费,不会多收
在实施学分学费办法之后,学生会否因此多交学费呢?对此,华侨大学教务处处长池进说,学生正常完成学业(即修满完所属专业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会高于按省物价局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华侨大学实行3-6年学制,按照学分收费,有一个突出的好处就是,你用3年时间修完学业,跟花4年时间修完学业所缴纳的学费将是一样的,但你可以节省一年的时间;反过来说,如果你要用6年时间才能修完学业,也只要缴纳规定学分的学费,不用多缴纳按学年收费的那一部分钱。”
更多选择,更多自由
而对于学生为了扩大知识面,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或修读双专业(辅修)等课程,学生就要为这些多修的学分买单,其学分学费,按学生入学当年学校规定的所属专业课程学分和学分学费标准收取;学生申请免听、免修课程的,应按免听、免修课程的学分学费;对所有课程(除选修课外)考核不及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不收取补考费),补考后仍不及格的,需重新学习课程收取重新学习学费,其重新学习学费标准,全校统一按学生入学当年学校规定的所属专业的课程学分及内地学生的学分学费标准的50%收取;学生在规定的毕业年限内,跨年级或跨专业修读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分,其学分学费按学生入学当年学校规定的所属专业的课程学分和学费标准收取。
池进说,华大是我省内第一个实行该收费制度的高校。他认为,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有了更灵活的安排学习的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兴趣爱好选择毕业时间和选修课程,给了学生充分的选择。
学分收费标准的计算
华大将学分收费标准依据现行教学计划课程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课程为公共基础课和校选修课;第二类课程为学科基础课和院(系)选修课;第三类课程为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环节。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当年各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和学校本科、高职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及学制年限,测算全校各专业每学分学费的平均标准(艺术类专业除外)。
专业每学分学费的平均标准=省物价局规定当年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学生平均每学年所修学分数,学生平均每学年所修学分数:即为学生毕业最低学分/学制年限。
第一二类课程每学分学费标准的计算,按现行的省物价局规定当年各专业的学年学费和全校各专业每学分学费的平均标准作为参考,确定学校第一、二类课程的每学分学费标准。内地学生、港澳台学生为100元/学分;境外学生(除港澳台学生外)为200元/学分。
第三类课程学分学费标准=(学年学费总额-第一、第二类课程学分学费)/第三类课程学分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