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增加土地增值税
前天,北京市税务部门下发了二手房交易方面的通知,对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确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规定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政策的出台,表明二手房交易中所有涉税项目都已经征收。 市场人士认为,此举可能引发12月1日前,北京二手房交易量的上升。
前天,北京市地税局下发《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通知中,将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分成两种情况,其一是“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其二是“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
对于上述两种扣除标准,均按照增值额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执行。
此外,对于既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通知要求,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征收办法,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计征土地增值税,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担心卖方转嫁税费
北京链家地产认为,土地增值税的正式实施,表明房产交易转让环节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全部涵盖,房产置业的成本将会继续增加,房产投资收益会再度压缩,这对抑制需求会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另外,从房价来看,由于目前北京依然处于卖方市场,卖方一般会将税费转嫁到房价当中,或者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但不管哪种方式,均会在一定程度上拉高房价。
国税总局曾下文“通气”
其实,土地增值税强征的信号早在10月份已经传出。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使原本一直“立而未征”的二手住宅交易土地增值税的话题突然明确起来。“以往,关于普通住宅标准的认定只在营业税和契税环节有所应用。这一次,国税总局将普通住宅标准的认定与土地增值税结合在一起进行明确,实际是在暗示该税种强征的可能。”上海一家大型中介机构法务分析人士称。
市场人士介绍,普通住宅标准的范围一般指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但可以根据各地情况最高上浮20%。专家当时预测,文件表面上是收紧了20%的上浮比例,但后续影响是长期“立而未征”的土地增值税在二手房交易环节的开征。
引发助推房价之忧
虽然上海目前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但据记者了解,上海在去年6月1日开始,已经对花园洋房等别墅类住房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以往,土地增值税仅针对非住宅,如办公、商业等用房。
“北京率先试点,全国随后开征的可能性不小。”一些专家表示,“但各地的情况不一,可能也会在时间、税率上避免‘一刀切’的模式。”
对各地实施不一的土地增值税,专家解释,地方有较为机动的管理、征收和支配权。随着宏观调控的开展,北京等地房价仍一路上涨,通过税收政策强化调控的意图也在显现。
部分市场人士表现出由此助推房价的担忧。“和二手房个税一样,土地增值税征收前会出现一波过户潮。随后,售房人可能把这一增加成本加入房价,导致二手房价再次攀升。”上海中原地产一位分析师表示。
(新京报 上海证券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