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世界银行日前发布最新《中国经济季报》指出,中国城镇实行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能承受的住房融资,但是这种制度仍需要进一步改革。
世行在报告中指出,中国城镇目前实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仍存在三大问题。
首先,住房公积金作为提供住房贷款的机构还比较薄弱。世行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中国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6260亿元,但只有45%的住房公积金被用来发放住房贷款,而且只有17%的缴费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由于住房公积金是基于工作就业的,大部分非正规就业或失业的中低收入者无法参加公积金,很多低收入的成员因为承受能力的制约而无法使用其公积金。
此外,在公积金风险分散和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政策问题。由于住房公积金大部分的资产是某个特定地区的房地产贷款,因而公积金的贷款组合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散。在监管方面,建设部缺乏金融机构监管的专业能力。同时,在促进住房开发和安全合理贷款两者之间也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