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昨出台
本报讯(记者王玲)成都市昨日正式印发《成都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三类:重大(I级)、较大(II级)、一般(III级)三级。
根据规定,在景区、饭店、餐馆发生事故,景区、饭店、餐馆方要积极参与抢救并垫付善后处理费用。这些费用待事故责任确定后,按规定由相关责任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