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日报】
郑州市中原区纪委“开庭” 党纪案件公开审理
本报讯(记者惠婷通讯员康凯) 11月14日上午,一场不同寻常的案件审理正在进行:主审席上坐着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的主任,2名助辩人为违纪的党员进行辩护,旁听席上的党员干部经允许可以发言,还有党员代表现场监督……这是郑州市中原区纪委对一起党员违纪案件进行的公开审理。
对这次具有创新意义的“阳光作业”,该区纪检部门表现得很谨慎。中原区纪委副书记黑书亮说,这是一种探索和尝试,今后凡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纪检监察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都要实行公开审理。
这是一起村支书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在公开审理中,调查人员介绍了对案件的调查情况及定性处理意见,被调查人和助辩人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解释和辩护,双方精彩的辩论使旁听席上的人忍不住小声议论,还有人主动举手要求发表自己的看法。
审理结束后,被调查人当场表示:“感谢纪委给我申辩的机会,我接受组织上的处理。”
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们反映,公开审理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申辩权和监督权,对于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