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黑律师”现状调查
一场规模更大的打击无牌无证人员承揽、承办法律业务的战争已经悄悄打响,2006年第四季度将因“重拳清理法律市场”写入深圳司法系统的大事记。
这场没有硝烟的法律捍卫战阵线分明,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坚定地站在同一战线冲锋陷阵,俗称为“黑律师”的无牌无证从事法律业务的人员和机构则遁形于关外进行游击战。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黑律师”仍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广大的外来工人群法律服务的缺失。
我国法律规定的代理有两种,一种是律师代理,一种是公民代理。公民代理可以由当事人的亲戚、朋友或者其他委托人担任,一般的公民都可以,但是公民代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于秀峰 深圳市人大代表
7月5日,龙岗警方在布吉拘留了冒充律师代理案件的四川籍男子李某。
9月12日,龙岗区司法局查封了位于坂田街道吉华路702号——以长沙一律所深圳办事处律师名义代理案件的湖南籍男子黄某的办公地点。
9月27日,深圳市司法局召开打击非法从事律师业务工作部署会,通告12家非法律师机构被依法关闭。
11月3日,长期以“法律顾问”身份出庭代理民事诉讼和劳动仲裁的天津籍男子陈述向盐田区司法局低头,上缴了违法所得并交纳了罚款共1.2万元。
深圳打击“黑律师”的步伐从未停止。而从第四季度起的“重拳清理法律市场”专项行动再次让“黑律师”成为关注焦点。
个案
假律师索要3万元代理费
“我自己从来没说过我是律师,我的职业是医生,我是以公民代理的身份进行调解和诉讼代理的。”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秦心树(化名)派发的名片上却赫然印着“律师”的头衔。
“可乐,可乐!”活泼可爱的小外孙女站在冰箱前踮起脚尖用手使劲地够着。陈书益(化名)赶紧跑了过来,取出一瓶拧开给了她。小女孩抱着可乐瓶咕嘟咕嘟喝下几口,把瓶子塞到他手里,就朝着门口跑过去。看着四处跑动的外孙女,陈书益不禁皱紧了眉头。
2006年的夏天对他而言无疑是一个沉重的季节,在这个夏天里,他失去了自己年轻的女儿。女儿住院期间,突然病情恶化离家人而去,留下了这个不到3岁的小女孩。对于女儿病情急剧恶化最终导致死亡,他一直认为医院是负有责任的,所以他开始寻找律师。
就在此时,经过朋友介绍,秦心树(化名)成为了他的“律师”。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秦给了他一张名片,这张名片上面第一个头衔就写着“律师”,其后是某医院医生等许多陈大叔看来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头衔。
简单的了解案情后,秦提出,打官司需要“打点”很多地方,所以需要先期收取一定费用。这个要求让身处丧女之痛中的陈书益很是为难,然而,想到秦信誓旦旦地称胜诉可以拿回50万到100万,他还是咬咬牙凑齐了一万元。约定好时间之后,按照秦的要求,陈书益拿着用报纸包起来的人民币来到了秦的办公室。秦拉开抽屉,陈把纸包放进去,然后马上关上抽屉,没有收据,更没有发票,双方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完成了交易。
秦的第一次出场让陈放了心。秦代表陈书益经过和医院的协商,医院同意退还当时的医疗费5000元。这5000元让陈看到了希望,而医院则提醒他,你们找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律师!
回到家里,秦提出要签订委托合同,同时再需要1万元作为代理的基本费用。经过几次协商,秦始终没有放松自己的要求,签协议也就一拖再拖。拖的结果令陈大吃一惊,原本协议中的先期代理费用1万元提到了3万元,而且秦要从最后的赔偿金额中提取20%,陈终于开始怀疑秦的身份。
在听取了陈书益的遭遇后,记者到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上进行了查询,在律师名录中并未见到秦心树的名字。
记者随后和陈书益到秦所供职的医院进行了暗访。“我自己从来没说过我是律师,我的职业是医生,我是以公民代理的身份进行调解和诉讼代理的。”秦表示。
记者要求再看看合同,秦先打印出了一份,上面清楚地记录着双方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在记者刚刚下了一层楼的时候,秦追了下来,要回了这份需要签字的合同。随后秦打印出了另外一份合同,这份合同上面双方的个人信息全部被删去。
困境
难取证造成惩处难
“受害者大都没有意识到保存证据,而黑律师称自己是公民代理,在办案过程中也会不留下证据。很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这个人是黑律师,却没有证据进行惩处。”
王先生遇到的是和陈书益同样的难处。他在坂田一印刷厂上班时手被机器轧伤,在做了工伤鉴定之后,厂方却不愿意赔偿,于是他找到了黄律师。在交了600元订金后,这位自诩为“资深”的黄律师就人间蒸发了。
9月12日,愤怒的他向龙岗区司法局进行投诉。当他和执法队员在大雨中赶到坂田街道吉华路702号时,这里已经是人去楼空,只留下一块巨大的绿色“资深律师”招牌挂在三楼,招牌落款为湖南一家律师事务所驻深办事处。
招牌上的电话号码均已关机,房东说黄律师两天前已经搬走,去向不明。龙岗区司法局经过查询得知,湖南确实存在这个律师事务所,但是该所称从未在龙岗开办过办事处,更没有派出过律师到龙岗执业。“黑律师脱离了有效监管,可以任意而为,必然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志表示。
“很多时候这种情况是难以查处的。受害者大都由于文化素质低,没有意识到保存证据,而黑律师也很狡猾,他们说自己是公民代理,在办案过程中也会谨慎地不留下证据。这造成很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这个人是黑律师,却没有证据进行惩处。”龙岗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蔡志伟科长告诉记者。
盐田区司法局为惩处“黑律师”陈述就颇下了一番功夫。9月中旬,盐田区司法局接到举报称有“黑律师”在盐田街道活动,经过一番调查后锁定天津人陈述。陈在没有取得律师职业证的前提下,同盐田三川汽修厂和裕民汽修厂合作,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对外开展有偿诉讼代理活动。
2年时间里,在盐田区人民法院非法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1宗,在区劳动仲裁庭非法代理案件10宗。陈在一些案件中以不让当事人出庭或故意不提供当事人联系方式拒绝接受调解;在参与庭审过程中,不配合法官和仲裁官,不遵守庭审秩序,妨害正常案件审理活动。
虽然事实清楚,但是取证却复杂而漫长。由于他代理的大多是工伤索赔、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大部分当事人案件结束后都离开了深圳,调查人员一时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而极少数能联系上的当事人又都以货柜车司机为主,由于职业的关系,这些司机回家的时间不确定。整个调查到11月才宣告结束,11月3日做出处罚决定。
蔡志伟用“巧”来形容另一宗查处的假律师案件。今年7月,以四川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身份代理劳动争议案的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法庭出具的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公函露出了马脚,正义律师事务所根本就不存在,而其在劳动仲裁阶段和民事诉讼阶段提供的证据中的盖章是伪造的。
这一举动触犯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盖在纸上的印章成为了给李某定罪的证据。而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一般黑律师都不会这么冒险”。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这几乎成为深圳司法系统查处黑律师中最重的惩罚。
困局
法院劳动站周围成为“重灾区”
在靠近罗湖区法院的罗芳立交处有不少人在发名片。只要有行人走近,他们就会主动走上前去递上“律师诉讼”的名片,有人还直截了当的询问:“要找律师吗?”
9月27日,深圳市司法局召开打击非法从事律师业务工作部署会,这标志着为期3个月的打击黑律师行动正式拉开大幕。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法网已经拉开,黑律师依然极为隐秘地四处活动着。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淳提供的资料显示,黑律师集中的地区主要在龙岗、宝安两区,尤其以沙井、龙华地区为甚,福田、罗湖两区的边缘地带有少许存在,南山、盐田两区时常存在。
沙井汽车站附近集中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硕大的招牌很是醒目,而在附近的建筑、电线杆、广告牌上隐藏着不少像膏药一样的小广告,基本模式是印有“有困难,找律师”以及几个电话号码。
记者拨打了3个小广告上留有的电话,其中一个无人接听,另外一个电话号码经确认是湖北平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律师电话,而第三个听说记者要找律师之后,仔细询问了案情。记者将陈书益的案子讲给他听,接听电话者表示,这种医疗纠纷很难打,要记者找其他人,随后便将电话挂断。
附近的两位摩的司机听说记者要找律师,马上将记者带到了沙井劳动站。由于是周末,劳动站无人上班,四周一片冷清,他们告诉记者,平时附近有不少在门口发名片的人,只要找到他们就可以找到律师。随后他们带着记者走访了两处律师办公室比较集中的区域,发现这里基本上已经人去楼空,招牌也已经不见。
李淳会长的报告还显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各区的劳动争议仲裁院、部分街道法庭、部分基层人民法院、部分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等是“无牌无证人员在深招揽、承办法律业务的基本载体”。正因为如此,各级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站等周边成为黑律师泛滥的重灾区。
昨日虽然下着雨,但是记者在靠近罗湖区法院的罗芳立交仍看到有不少人在发名片。只要有行人走近,他们就会主动走上前去递上“律师诉讼”的名片,有人还直截了当的询问:“要找律师吗?”
而让张志气愤的是不少黑律师竟然光明正大地利用大众媒体,在报纸上公开刊登广告,公然以“资深律师”、“讨债”、“清债”的形式招揽业务。
“律师的地位是非常特殊的,他和法院、检察院构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检察权,而律师代表私权,三者共同构成司法体制中的制衡。”张志表示:“私权本来就属弱势,律师需要充分张扬公民的法制权利,保证司法的公平、正义,它有着自己的‘司法使命’。一旦黑律师横行,就会造成市场混乱,对司法正义、公平产生极大危害,侵害司法正义的体制基础。”他坦言,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律师行业的准入是很严格的。
“要成为律师首先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然后需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时间,然后由律师协会进行岗前培训。成为律师之后,事务所内部还要经常由老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张志介绍说。而黑律师则没有很好的法学教育背景,也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经常开庭时满口是歇后语,连基本的一些法律用语都不知道。”
困惑
公民代理还是“黑律师”?
“现在有一些公民代理做得很不规范,社会上都把我们叫做黑律师,我们也很痛心。”小学毕业的李明(化名)自己走上公民代理之路,正是有因自己受了工伤却由于不懂法而输了官司的启蒙。
11月10日,记者在龙华街道石观工业区约见了某劳动争议服务部负责人李明(化名)。这个劳动争议服务部在一幢居民楼的三四层,三层是办公区和外来工活动场地、培训区,四层部分是他的生活场所,部分是培训区。他表示,两层楼共有160多平方米。
“一种是没有任何资格,也不说自己是律师却从事法律业务的;还有一些外地法律工作者,虽然有律师牌但是并没有在深圳登记注册的,通常偷偷摸摸地租房开展业务;还有一些所谓的维权组织、维权中心开展法律业务。这都是法律服务管理所不允许的。”龙岗司法局蔡志伟科长告诉记者,这是非法从事法律活动的几种主要情况。
李明原本打算成立一个合法的维权协会,但最终还是没有成功。李明讲述了自己艰难的申请之旅:首先到市民政局申请,民政局要求他寻找一个挂靠单位,于是他找到了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然后从综治办开始,他先后找到了出租屋管理办、公安局、劳动局、市总工会、市政府,结果最后又回到了市民政局。“由于没有先例,他们都不批。”李明很是沮丧。由于知道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组织迟早是要出问题的,李明寻求了另外一个办法——成立劳动争议服务部。
“开始的时候,服务部完全是免费的,坚持了半年,后来实在撑不下去了,每个月都是依靠我妻子1200元的工资,就考虑收点费。我成立的是劳动争议服务部,所以收的都是咨询费,每次依据他们的经济状况适当收点,其实很多时候都还是免费,直到今年我才基本上不用依靠老婆的工资了。我当公民代理的时候从来不收费,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代理不能收费,这我很清楚。”
虽然李明声称自己是真正的公民代理,但是,其所收的咨询费却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他的服务部的营业执照上清楚地写着“经营范围及方式:劳动争议咨询(以上均不含法律法规咨询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让我们进行劳动争议咨询,但是劳动争议咨询怎么可能不涉及法律法规的咨询呢?这不是自我矛盾吗?”面对着这个排除式的营业执照,李明很是迷茫。
“据我了解,现在深圳的劳动争议服务部有18家以上。基本上当公民代理的,我接触到的95%以上都是从工厂里面出来的,特别是受过工伤,打过官司的。所以现在有一些公民代理做得很不规范,社会上都把我们叫做黑律师,我们也很痛心。”小学毕业的李明自己走上公民代理之路,正是有因自己受了工伤却由于不懂法而输了官司的启蒙。
应对
增强法援力量扩大律师队伍?
在李明看来,法律援助是需要的,但是公民代理和劳工咨询、服务组织的存在也是合理的。他的劳动争议服务部已经在尝试开展法律培训,每一期预定的50名名额总是会超员到70多人。
当“黑律师”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时候,司法机关和律师协会是喊得最凶的。“黑律师”的出现,不仅仅是抢走了本来属于正规律师的市场,并且也让社会对律师产生了种种误解,在于秀峰和张志看来,“黑律师”就是律师行业的死敌。
“公民代理的大量出现是因为深圳外来工市场有着巨大的需求,但是他们又无法支付高昂的律师费,这才是公民代理出现的真正原因。”李明认为。
“黑律师关外多关内少,这正是我们律师协会需要反省的。关外地域广大、人口分散、律所数量少,而关外特别是外来工有着巨大的服务需求,这种供需矛盾给黑律师提供了机会。”张志表示。
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龙岗区的律师事务所只有15家,宝安区包括外地律所的深圳分所在内一共有28家,而在深圳律师协会网站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多达230多家。张志表示:“应该允许律师事务所在关外设点,解决关内外法律服务不平衡的矛盾。同时要鼓励关外加强自身建设,扩大律师队伍。”
与此同时,外来工劳动争议案件的标的额小也导致很多律师不愿意代理此类案件。于秀峰表示,“更多的法律援助会很好地解决问题。深圳的外来工很多,需要市、区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
于秀峰透露,2005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劳动争议庭)共判决1.6万件。而深圳市目前一共有律师4000名,不含各区、各劳动站的劳动争议案,如果每个律师代理4件就能够完成。
在李明看来,法律援助是需要的,但是公民代理和劳工咨询、服务组织的存在也是合理的。他的劳动争议服务部已经在尝试开展法律培训,每一期预定的50名名额总是会超员到70多人。
在龙岗区长期致力于外来工发展的祝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也在开展相关方面的法律培训,每期为期3个月,对外来工进行系统的培训,然后他们回去之后再在外来工中间进行普法。李明的培训则是周末一个下午三个小时速成,主要讲劳动法、劳动安全等知识。虽然他和祝强选择了不同的普法模式,但是,外来工群体自身的普法运动一直在悄悄进行中。
李明有着一个宏大的构想,将深圳的劳动争议服务部组织起来,成立一个“深圳市劳动争议行业服务协会”,所有服务部作为会员加入,登记负责人的资料,树立自身的公信力,同时整合资源,对这些大多数是高中及其以下文化水平的公民代理进行法律培训。“类似于律师协会一样,规范了行业,同时也便于政府管理。”
作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的于秀峰表示:“律师应该作为主力军,各区、街道司法所、调解员都应发挥作用,弥补律师人数、工作上的不足,刚取得律师证的年轻人应充斥过去进行锻炼。更好、更快、更宽地解决法援问题,程序上简单化,法援条件适当放宽,明年的人大我就会提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