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新闻网】
优秀人才来乌可获2万安家费
今后,乌鲁木齐每年将划拨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引进优秀人才,为了鼓励他们落户首府建功立业,政府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实行相关政策的优惠和补贴。
根据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的《乌鲁木齐市引进和稳定优秀人才办法(试行)》,首府鼓励市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产业和项目为依托,从市属单位以外以调入、聘用、兼职、学术交流、担任顾问、咨询等形式引进相关人才来首府,在本人所研究的专业领域工作。
据介绍,引进的优秀人才不受单位编制、职称等限制,由市委组织部或人事局办理《乌鲁木齐市引进优秀人才专用工作证》或《乌鲁木齐市引进优秀人才聘用证》。
调入的优秀人才,发放2万元为限的安家费,其中博士将获一次性8万元住房补助;除工资收入外,在市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工作的博士每人每月补贴400元;硕士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在首府落户免交城市增容费,子女在市属学校入学免收择校费等有关费用;配偶若在外地,每年可享受40天的探亲假;父母在外地每年可享受一次25天的探亲假。
此外,对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重大奖项的人员,由市委、市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属于集体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可获不低于总额50%的奖金;对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及高新技术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在项目完成以后,从结余的课题经费中提取30%用于奖励。
另外,调入首府的优秀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10年的服务协议。
过去乌鲁木齐市对“优秀人才”的表述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副县级及以上的领导职务”,此次所指的优秀人才包括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重大奖项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内、省内公认的学科、技术带头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利和发明创造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以及重点工程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等。(新疆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