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哈市市民溪女士在枫桥购物广场看中了一个摊位,打算做文教生意,招商人员承诺溪女士在这里是独家经营,没有其他文教摊位。溪女士交纳了1万元定金后发现,在枫桥购物广场内,还有一家经营文教的业主,独家经营成了泡影。 于是,溪女士向招商部门索要定金,遭到商场拒绝。
12日,市民溪女士向记者反映,今年8月,位于香坊区红旗大街上的枫桥购物广场开始对外招商。在了解到这个广场是经营小商品的专业卖场后,溪女士打算在该商场内经营一个文教摊位。她来到枫桥购物广场,招商人员称,只要她交纳5万余元的年租金,就可以在这里经营了,并且,为了保护业户的利益,商场向她承诺,她在该商场内是独家经营。想到没有竞争对手这样的有利条件,溪女士分两次向招商单位哈尔滨华炜联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交纳了约一万元的铺位定金。
“当时承诺我说是独家经营文教,位置在商场的3楼,可后来我发现还有一家也经营文教。并且,这家在一楼,如此一来,这家会拦截我的生意,而且与招商部门承诺不符,我要求退定金,对方不给退。”溪女士对记者说。
14日,记者来到枫桥购物广场,在一楼,购物广场的业务员正在招商,记者询问,是否有文教摊位出租,一位男业务员说,有,并且能保证是独家经营,没有竞争对象。记者表示,已经听说还有另一家业主经营文教,听说就在一楼,这位业务员才说,那是另一个商场招的业主,与该商场没有关系。那个招商单位是用了他们的名字招商,实际上,他们经营的商场叫另一个名字,为此,他们曾经声明过,并且,两个商场虽在一个楼里,但中间是隔开的,不会影响。
随后,记者又来到二楼看到,在一个角落里,一家名为哈尔滨长城建设集团的公司也在招商。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一楼,有一个经营文教的摊位。记者看到,他们的招商宣传单上写着,也是枫桥购物广场招商。记者询问,两家商场之间是否会被隔开,负责人说,是否安装隔断将由开发商在开业时才能决定。溪女士说:“一个商厦内出现两家同叫枫桥购物广场招商的单位,对于前来租摊位的业主来说实在难以分辨,招商单位在招商时,不该隐瞒这一点,并且,另一家招商单位在二楼,如果不询问,如何能知道是两家呢?”(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