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男青年王洋由于对女友提出分手不满便蓄意报复,竟将女友的同事砍死,并将女友及其母亲砍伤。今天上午,市二中院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洋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24万余元。
王洋曾是一家物业公司的职员。 其女友在证人证言中称,今年4月16日,自己向他提出分手,当时王洋就不同意,还把自己打伤了,并扬言“分手也行,但是不会放过你和你身边的人”。
今年4月20日23时许,王洋携带砍刀、尖刀等凶器,跳窗潜入平谷区女友的同事周某住处,将居住在此的周某及女友韩某砍死。随后王洋又跳窗潜入隔壁女友住处,砍伤女友的头部及其母亲的手臂。
据了解,王阳在砍击周某及韩某过程中,竟将大号砍刀的刀柄砍断,王洋就持刀刃继续砍击周、韩二人。王洋的双手也被刀割伤。第二天零时许,王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王洋因女友提出分手不满,后持砍刀、尖刀等凶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洋虽有自首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故不予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