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领导决策信息》近日刊发文章《推进和谐执政提高和谐建设本领》,对如何“和谐执政”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文章说,推进和谐执政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领导要从繁杂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深化对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更加科学地分析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规律性问题和关键性环节。 以下是全文。
和谐执政的关键,要在“维护”上下功夫,在“创新”上下功夫,在“加快”上下功夫
和谐执政的根本,是深化对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更加科学地分析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规律性问题和关键性环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对我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各级领导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同时,还必须不断提高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和谐执政。而和谐执政的关键,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在一系列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上实现突破。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该如何入手?对此,六中全会《决定》开宗明义地指出,“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应该看到,我们要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都必须依赖于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具备了相应的物质基础,才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使科学的发展方式具有物质的依托。偏离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发展、增强国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但也必须看到,长期以来,由于单纯地用GDP来评价一个地区的发展成果,考核领导干部的政绩,导致一些地方只注重增长速度,而忽视结构、质量、效益,甚至不惜以盲目建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GDP增长;一些干部把追求GDP增长作为惟一目的,形成了“以GDP论英雄”、“GDP出干部”的思维定势,甚至注水掺假,虚报浮夸,搞“数字游戏”,造成一系列严重后果。
因此,要全面而辩证地看待“发展”问题,一方面要避免出现否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倾向,另一方面要防止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针对此,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点是在以下七个方面做好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抓住几个“更加”: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认真阅读六中全会《决定》可以发现,“更加”这一字眼在文中频繁出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有六个“更加”,即:
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
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
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这六个“更加”,既是党对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所在。
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最主要的矛盾就是收入差距的拉大。早在去年2月的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就强调,“要在继续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目前,收入分配不公已成为社会各种矛盾最主要的源头。有数据显示,全国收入最高的5%人群组的平均收入是最低的5%人群组的33倍,东中西部的相对差距仍呈扩大趋势。
另外,反映在农业、农村等领域的问题也很突出,特别是失地农民的问题。据有关专家调查推算,全国失地农民达1.27亿左右,而且还在以每年1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决不能犯历史性错误。”然而近年来,因征地占地引发的纠纷、上访等事件层出不穷,据国土资源部统计,仅今年前5个月,全国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土地违法案件25153起,涉及的土地面积高达12241.1公顷。
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六中全会《决定》对腐败斗争的表述也有了新的变化。《决定》明确指出,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从黑龙江绥化市的马德到陕西商州的“卖官书记”张改萍,近年来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层出不穷。今年以来,中央加大了对腐败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已先后通报了多起买官卖官以及贿选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10月25日,上海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大会通报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在会上指出,中央对陈良宇问题的查处和对上海市委主要领导的调整,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正如六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等。这都是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而构建和谐社会正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提高和谐执政能力为目标,以“更加”为切入点,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重点”突破:找到和谐执政的有力抓手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如何将六中全会确定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原则及一系列重大部署化为具体的行动、落实到工作的各个层面,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正在认真思考研究的问题。对此,六中全会《决定》中许多“重点”的提法值得特别关注: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
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提高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
可以说,这些“重点”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心所在,是各级党委和领导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目前,围绕上述“重点”,中央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如在收入分配方面,覆盖1.2亿人的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拉开大幕;在社会保障方面,中央正致力于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反腐倡廉方面,中央正在着力构建依靠民主和法制的多管齐下的防治腐败的完整体系。
各地也都积极行动起来了。10月13日,北京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提出将制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若干意见》,同时下决心解决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住房、物业管理、来京务工人员管理以及征地、拆迁等问题。同一天,浙江省委分别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建设“平安浙江”、协调利益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上等七个方面,努力实现浙江又好又快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10月16日,辽宁省委召开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构建和谐辽宁的首位,继续推动零就业家庭就业、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城乡特困家庭救助等民生工程,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总之,推进和谐执政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领导要从繁杂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深化对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更加科学地分析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规律性问题和关键性环节。一方面,要认识到科学发展与和谐建设的内在联系,以科学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另一方面,要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履行公共职能。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心,应当以关心群众、服务群众为重点,努力在“维护”上下功夫;以社会管理为主线,努力在“创新”上下功夫;围绕和谐社会建设这个中心,努力在“加快”上下功夫,不断推动社会和谐。
1:
《人民日报》评论员五论学习六中全会《决定》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006.10.20)
《长期的历史任务 重大的现实课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需要我们长期努力,坚持不懈,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更加自觉主动地去创建。(2006.10.25)
《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和谐社会的建设为了人民,和谐社会的建设依靠人民。(2006.10.28)
《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
社会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要让公平正义在实践层面体现,必须依靠制度安排。(2006.10.3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新的时代课题,考验着我们党的执政能力。(2006.11.9)
2: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要有大发展
11月8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转发布实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专项规划。《纲要》全文约14000字,从着力解决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者权益维护入手,对未来五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了全面阐述。
《纲要》称,“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步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将实现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