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 黄长满 报道“我叫陈雪松,2006年6月10日中午,在南京中央商场4楼男装部购买了9件报喜鸟短袖T恤,标注有羊绒、羊毛、牛奶纤维。回到家后有朋友提出我所购买的T恤可能没有羊绒,建议我到相关的检验部门去检验。 之后,我利用出差之际到天津质检44站检验,检验结果确实与实际标注不符,没有检出羊绒和牛奶纤维。“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不再无辜受损,我将此事反映到贵报社,望给予应有的关注。“本人对以上所述,愿负一切法律责任。“另附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发票复印件一份、吊牌复印件一份。”
面料成分的疑惑
近期,商报接到陈先生的一封投诉书,反映他手中一件报喜鸟男针织衫标牌所示面料成分与实际检测成分不符。为了证明自己的投诉内容,陈先生还向商报提供了一张受检针织衫的合格证以及一份检测报告。合格证上货号为:BT601218ZSF52,面料成分一栏则明示:67.9%再生纤维素纤维(天丝)、20.7%棉、5.7%羊绒、5%牛奶纤维、0.7%羊毛。而一份由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44站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2606033)上产品名称为:男针织衫(货号:BT601218ZSF52)。检验结论是:68.5%再生纤维素纤维(天丝)、18.3%棉、7.0%羊毛、6.2%再生蛋白纤维。检验依据:GB/T2911--1997FZ/T01057--1999B/T16988--1997。
国家?地方?
接到陈先生的反映后,商报记者联系了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随后,商报接到该公司质检部的一份书面回复。通过分析,导致消费者提供的检测结果与公司所标注的产品成分不符合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于产品上有羊绒成分,而天津检验站检测为羊毛的问题,有以下几种原因:1.与检测方法与手段有关,羊毛和羊绒纤维的鉴定,如果用化学溶剂法来检测,是分不出羊毛与羊绒的,检验结果相同;2.与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与分辨能力有关,羊绒和羊毛的鉴别要通过显微镜观察羊绒与羊毛的形态、鳞片的厚度,对于经验不足,分辨能力不强的检测人员,会把羊绒当成羊毛。3.与纱线或产品的整理工艺有关。如纱线或产品经过特殊工艺处理后,会使羊绒纤维出现变形,导致检测时辨别难度增大。第二、关于我公司产品标注有5%牛奶纤维,而天津检验站检测出的是再生蛋白纤维的问题。“牛奶纤维属于再生纤维中的一个类别。国家《纺织品名词术语》是1984年实施的,目前一些新型纺织纤维不断诞生,国家标准的修订永远滞后于新产品开发速度。因此,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又规定,如果国家标准不符合产品的具体要求,企业可以指定企业标准,经过当地质监部门审核备案后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还向商报提供了一份同一批次产品的送检报告,报告由国家毛纺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检验结论与标签上所示一致。该公司在书面回复中认为:“从检测机构来说,‘国家毛纺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属于国家级检测机构,而‘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44站’属于地方检测机构。相比地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我们相信国家级的检测结果更具有权威性。”对于报喜鸟公司质疑,陈先生则表示,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44站也是一个有资质的的权威检测机构,它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此事一直处于僵持。2006年11月13日,陈先生走进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启动了法律程序。此事进展如何,商报将跟踪报道。(15版《舆情》)(编辑 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