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华商报》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邱兴华特大杀人案二审有望于本月18日开庭审理,据知情人透露,邱兴华的妻子有意提出申请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鉴定。
记者于15日电话连线了邱兴华一审时的辩护律师张勇,张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邱兴华有权申请进行司法精神鉴定,但必须是邱兴华本人或其辩护律师提出申请,邱兴华的妻子是无权这么做的。 法庭若无确切证据是不能拒绝这一申请的。
律师解释,如果邱兴华成功申请了司法精神鉴定,并且鉴定证明了邱兴华患有精神病且在作案时精神病发,那么在汉阴县铁瓦殿一夜连杀10人的邱兴华将免予刑事处罚,释放后由其家属看护和医疗。据张勇律师讲,是否进行司法精神鉴定需要由省高院裁定。如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一审证据后,认定没有司法精神鉴定的必要,会驳回这一请求。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刘锡伟教授向记者提供了他判定邱兴华患有精神病的几点理由和根据:
一、邱兴华幼年丧父,母亲患有精神病,他很易无缘无故发脾气,自言自语二、三小时,我看这是精神分裂症。
二、邱兴华在2006年6月18日到铁瓦殿,他要道士回答两个女儿是否是他亲生。而邱的理由仅仅是两个女儿走路的姿势不像他,但恰恰说明邱有非血统妄想和妒忌妄想。
三、他在杀人时带有明显的“剩余杀人”的特点。“剩余杀人”是对方已经被杀死,还要继续砍杀。仅出现于精神病杀人或正常人对有深仇大恨的人才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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