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刺死领头闹事者 检察院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年7月3日,盘锦一名25岁女子面对手拿棍棒、片刀等凶器的众人追打,本能地从柜台上划拉到一把刀,将领头闹事的人刺死。随后,该女子被批捕。在被关押了4个月2天后,11月6日女子被释放。
昨日,对该女子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盘锦市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举行了“703案件处理听证会”,充分听取诉讼参与人以及社会各方面代表的意见。
案件回放
2006年7月3日早,送货人冯计伟(被害人)给东风市场卖羊肉的业主曹贵山送货后离开。 曹贵山后来发现羊肉质量有问题,随后打电话给冯计伟,双方在电话中发生争吵。
大约3小时后,冯计伟带领20多人拿着棍棒、片刀,来到曹贵山摊位前,开始打砸,曹贵山从货柜下拿出镐把自卫。此时,身为曹贵山儿媳的王金丹准备报警,被冯计伟抓住殴打。被按在肉案子上的王金丹随手划拉到一把刀,往背后划拉两下,冯计伟这时说“快撤”。冯计伟逃跑时,有人看见冯计伟已经流血,冯计伟后来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次日,王金丹被公安机关刑拘,检察机关随后批捕。
听证传真
参加听证会的有人大代表、还有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以及政府信访办、人大代表、工商代表、社区代表、新闻媒体等,来自盘锦市双台子区东风市场的业户在会议室里就坐了两排。
听证会上,本案主审检察官尚晓杰简要说明案情后表示,王金丹被批捕后,东风市场100多名业户上访,认为王金丹是为民除害。检察机关对案件认真核实研究后认为,王金丹的行为是对正在进行的行凶的一种防卫,是正当防卫,因为王金丹当时是被冯计伟从背后拽住头发殴打的,王金丹面对的是一个27岁的身强力壮的小伙儿,不能要求当时的王金丹非常冷静 、非常合理的制止不法侵害。所以检察机关拟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曹贵山也不起诉。
冯计伟的代理律师李嘉明说,《刑法》中关于公民无限防卫权的规定确实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有利于同犯罪行为做斗争,但如果不严格把握实施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就很容易被滥用。
王金丹对此表示异议,她说:“当时冯计伟带着20多人来打砸,我划拉着一把刀后,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我跟他们无冤无仇,他们为什么往死里打?后来我看到他(指冯计伟)身上的血,我就打了120……”
业户代表也提出:“我们都是经营者,我们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有人侵犯我们。难道我们就挺着被人打吗?”
人民监督员王振华认为,通过“703案件”,说明市场管理存在问题。他个人认为,正当防卫应该充分使用,但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要件下进行。
社区代表则表示,王金丹社区表现很好,是守法公民。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将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后作出正式决定书。
对话检方
听证会后,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纯良昨日就“703案件处理听证会”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辽沈晚报:这个案子为什么要举行听证会?
张纯良:这个案子社会各界非常关注,我们这么做,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辽沈晚报:检察机关为何认定王金丹是正当防卫?
张纯良:当时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我们不能要求王金丹当时特别冷静地处理,她一个女子当时不可能知道自己将受侵害到什么程度。
辽沈晚报:此次召开听证会,除了接受人民监督外,还有什么特别意义吗?
张纯良:我们追求的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这次听证会,一方面普及法律知识,一方面激励公民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要勇敢地和犯罪分子做斗争。 (安利) (责任编辑:刘亚楠) |